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庆将在2025年底前建成四家输入医院******
中新网重庆1月11日电 (梁钦卿)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王卫11日在重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永川区)、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綦江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两江新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北碚区),4个输入医院将在2025年底前全面建成,民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2019年10月,国家启动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目的是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大幅减少民众跨省、跨区域就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庆市于2021年被国家纳入第二批试点省市。
当前,重庆市全力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有关项目纳入了《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并出台《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要求,积极与市外高水平输出医院沟通对接,共同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7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被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2022年5月,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永川区)、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綦江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两江新区)3家医院被纳入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2022年10月,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北碚区)被纳入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作为重庆市唯一的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输出医院,依托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该项目重点在新生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呼吸、儿童重症医学、儿童外科等8个专业领域形成疑难重症诊治特色,建成后将成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同步推进的国家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新生儿、儿童重症达到江西省儿童重点学科,争取尽快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力争建成江西省儿科质控中心。
目前,重庆市已获批建设1个输出医院项目、4个输入医院项目,在建成后将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让民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